一、商标禁用条款中禁用的商标包括
商标禁用条款中禁用的商标包括下列几种: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国名、国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
3.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性质的标志;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二、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
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找法网提醒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商标权保护期限具体日期
商标权保护期限具体日期是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限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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