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不同之处:
1、产生原因不同。
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多数责任是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对同一损害后果的清偿,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各个责任人是依自己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债务。
补充责任有的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有的则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债务,但不管是那种情形,都是以主债务为准,主债务的计算方式和赔偿数额是唯一的,不存在多种计算方式。
2、各个债务人债务承担顺序不同。
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
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承担全部债务的补充责任还是部分债务的补充责任。
3、诉讼主体不同。
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
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page]
4、承担责任之后的追偿权不同。
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存在终局责任人,各责任人依各自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后,只能依其与主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请求清偿,并非纯粹意义上的追偿。
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后,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向主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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