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当前时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是什么?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吗?

更新:2023-06-09 14:41:37
问题相似,细节或证据不同,立即获取针对解答 提问

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一般是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中,计入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以及该该部分金额所产生的利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所以一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
最新解答
浏览更多问题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一分钟提问 三分钟响应
立即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最新知识

当前11,029位律师在线

平均3分钟律师解答

立即问律师